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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田寶

[公告] 木斋《苏东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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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来,也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如张少康说:“把‘意境’解释为‘情景交融’,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艺术形象”,“仅仅说明了意境作为艺术形象的一般规律,而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它的特殊规律”,因为“任何艺术形象也都必须是情景交融的产物,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论意境的美学特征》)。

此论并未击中其要害,反而重新落入了“任何艺术形象也都必须是情景交融的产物”这一圈子里。如果说,任何主体都不过是客体世界的反映,从这个角度,我们当然要承认任何艺术形象都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但是,“情景交融”说的“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指的是任何“情”都要寓于“景”,按照这种解释,艺术就只有一种形式,即意象式。这样,就排除了主体情思直接抒发议论的相对独立性。而苏轼的“以议论为诗”属于后一种,它被排除在艺术大门之外也就不足为怪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前文所引苏轼的诗例看,它们都是主体情感、认识直接抒发议论,都是一种“以议论为诗”,但却都是千古绝唱!它们以情感真挚、认识卓越而见长,从而构成了一种以主体情感认识为体的“境界”。

从这一客观事实出发,笔者认为,“意境”这一审美概念,应该包括情景交融和直抒胸臆,借助意象和不借助意象的两种艺术方式。前种无疑可称作意象式,然而,按照古、今流行之见,“意象”就是“意境”,这不但是以偏概全,而且,名称上也造成混乱;而后者则根本无名。先秦有“赋”的概念,但与“意境”无关,亦不可用。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本文拟借用传为王昌龄的“物境”和“情境”两个概念,来分别命名前者和后者:“物境”者,以“物象”达之于境界;“情境”者,以主体情感直接构成境界。
在传为王昌龄所作的《诗格》中,曾分境为三,曰:

诗有三境,一曰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绝秀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
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二曰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三曰意境。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
(《诗学指南》卷三)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明一下,王昌龄的“三境”,与本文借用的内涵并不完全一致,它们是三个并列的概念,而本文是借用来说明:意境可以用两种不同方式构成两种不同的境界。意境与物境、情境之间,成为了属种关系。因此,本文在这里仅仅是借用其“物境”强调“境象”等客体的一面,来代表以意象方式构成的意境;借用其“情境”强调“娱乐愁怨”等主体的一面,以代表用议论方式构成的境界。因此,王昌龄原意如何,姑且不论,本文仅仅是借两个名词概念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象传情”和直接议论抒情是诗歌的两种基本表达方式,中国古代的诗歌也不例外。从《诗经》、楚辞以来,两种艺术方式向来并存。我国最早的诗歌理论,也都随之给予了总结和反映。例如“赋、比、兴”之说。“比兴”和“赋”可以视为“物境”和“情境”的两个源头,“比兴”是实现诗人主体之“意”客体化的途径;“赋者,铺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朱熹语),是对诗歌直接叙事、抒情、议论等艺术方式的总结。“比兴”和“赋”是对立互补的统一体,其中“比兴”占据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完成了从先秦哲学的“以象明理”到诗歌文学“以象传情”的飞跃,从而奠定了我国古代诗歌重视“以象达情”表达方式的基础,也成为意象、意境等审美思潮的滥觞.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朝时期,由于“庄老告退,山水方滋”,大量山水诗歌开始涌现,“创作”向“理论”提出了发展“比兴”一派理论的客体要求。先秦哲学中,儒家《周易》“观物取象”的原则和道家“得意而忘言”的精神,启发了人们“意象”的概念,成为“意象”论的两个源头。当然,“意象论”更应说是“比兴说”内在演变的产物。二者都是主体见之于客体,“意”寄托予“象”。上述三者的统一,使“意象”理论在六朝形成。
刘勰在《神思篇》中,明确使用“意象”的概念,并提示了其在创作构思和艺术方式中的重要地位:“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意象”理论在六朝的形成,开始构成我国具有民族特点的审美情趣,即重视“意象”、“意境”等。相反,允许主体情思直接抒发议论的“赋”从此黯然失色,显得不够发达了。(直到明中叶才得到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盛、中唐时期萌生的“意境”说,也同样是当时哲学、美学、诗歌创作三位一体结合的产物。在哲学上,它受到佛教“境界”的影响,引进了“境”的概念,完成了由具体的物象向整体画面含义的过渡;而盛唐山水诗的创作,已具有了由若干意象组成的整体画面和整体风貌,从而在客体上要求着“意境”审美概念的产生;更为重要的是,美学内部的“意象论”直接影响、启迪了“意境说”的产生。
综述此时期“意境”说的理论,可以归纳为三点要素: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1、“情”以“景”达,即主体的情感要凭借客体的物象表达;
2、“景”中含“情,作品中的物象已不是纯客体的物象,而是含有“意”的“象”;
3、情景统一起来的境界具有不确定性、含蓄性,要“言有尽而意无穷”。

此三大要素,其实早已在“意象”说中齐备。刘勰“神与物游”、“神用象通”之说,正是强调了“情以象达”:他的“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的移情理论,则揭示了“象中含情”;钟嵘的“言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则补充了其含蓄性的审美要求。

因此,我们可以说,此时期的“意境”说,是在大量的富有“境界”的山水田园诗产生之后,借鉴佛教用语“境界”,对于“意象”理论升华提高而形成的:

“比兴”━━“意象”━━ “意境”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美学思想和审美概念的内在演变、转化,其脉络是十分清楚的。

“意境”既然脱胎于“意象”,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多“意象”的痕迹。用与“意象”要素十分相近的“物境”代替“意象”的全部内容,从而使“意境说”成为了一种纯粹的具象艺术理论,也就不足为奇了.

“物境说”(以“意境”为名称)是我国以盛唐诗歌为代表的传统的诗歌表达方式的光辉总结,是我国具有民族特点的审美情趣的产物。它强调了诗歌等文学艺术的形象性、含蓄性的特质,因而,直至今天,她仍是世界艺术思维理论花苑中的异树奇葩。“物境”理论如此辉煌夺目,而与此种理论关系密切的盛唐诗歌的成就又如此灿烂辉煌,以“意境”为名称的“物境说”被推上艺术之王的宝座,统治了中国诗歌数百年之久也就同样不足为奇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诗史、美学理论史中的这段特殊经历(比之欧美大多数国家而言):诗史中经六朝至唐,出现的山水田园诗的兴盛,客体自然、客体物象在诗歌表现中及民族的审美情趣中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与之相适应,“比兴”━━“意象”━━“意境”一派理论大力发展,从而形成了我国具有民族特点的审美心理。这是“以议论为诗”在宋代之后,经常被排除在诗歌艺术大门之外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这种理论要求一切主体情感客体化,也阻碍了审美向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显示了这一条理论线索的局限。因此,由中唐至宋元以后,我国的诗史及美学理论便出现了错综复杂的发展状况:

一方面,作为对盛唐诗歌创作经验的总结,重在客体艺术方式的“意象”一派的理论不断成熟和发展;一方面,诗人们在创作实践中,又不断感受到束缚和压抑,感受到传统的艺术方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的表达需要,因此,在实践上出现了大量的“以议论为诗”的作品。作为对这种新的艺术方式的总结,则出现了强调主体的“童心”说、“性灵”说,“趣味”说等理论,从而形成了新的审美思潮。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前者,作为对盛唐诗歌创作经验的总结,主要有司空图的“意象”说,严羽的“兴趣”说,及胡应麟的“兴象”说等等。这些概念虽然不同,就本质而言,都是一种要求艺术具象的美学思想。这一点,在当前理论界一般都给予了承认,如有人说:“曰兴象、曰意象、曰兴趣都是说诗人所达之情必须显现为象;这种象,可并非客体实在之物象,乃是不可凑泊之意象。意须显现为象,即诗人主体情感必须借助于客体物象显现为意象,此其一。另一方面,就客体的物象而言,又必然灌注诗人主体的感情。”(参见裴斐《诗缘情辨》)

其中严羽的“兴趣”说,字面上没有“象”字,但也仍然是“意象”的意思。其中“象”字从“比兴”而来,主要指物象;“趣”字从“韵”、“味”中来,主要指情性,二者合一,就成了“意象”的别一种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在严羽的美学思想体系中,也出现了后代审美趣味的萌芽。如他给诗歌所下的定义:“诗者,吟咏情性也”,以及他对“趣”的重视等等。但是,严羽的“兴趣”与后代的“趣味”、“性灵”等毕竟还不是一回事。就本质来讲,他毕竟是盛唐之音的总结者,是“意象论”者。

这一点,当前学术界也大都给予了肯定。如有人论道:“严羽提出的‘兴趣’,以及王若虚、元好问提出的‘境趣’,它们都预示着后代趣味范畴出现的逻辑必然性,但着重点在‘兴’在‘境’而不在‘趣’,故虽扩展了主客体关系的范围,其内涵与趣味审美范畴并不相同。”(潘知常《从意境到趣味》,载《文艺研究》1985年第1期)这一点, 是严羽尖锐批评宋人“以议论为诗”的主要原因之一。

明清时期,王夫之、谢榛一派,把“物境说”的理论推向了极致。如谢榛论述“情”、“景”关系:“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成,两不相背......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四溟诗话》)王夫之则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情景是“互藏其宅”,密不可分的关系。(参见《姜斋诗话》)遂使以“情景交融”解释“意境说”几成定论。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后者。作为“以议论为诗”这种审美潮流理论上的总结,主要体现在明中叶的李贽、三袁,以及后些的袁枚等人的“童心说”、“性灵说”、“趣味说”等理论。如李贽提出“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一”(《容与堂本〈水浒传〉回评》),所谓“趣”,主要是强调“性情之发,无所不吐”,强调“真人”、“真意”;袁宏道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信心而出,信口而谈”;“任性而发”,“无定格式”及“真人真声”等等,并明确主张:“直摅胸臆”、“不借力于物”。(均见《袁中郎全集》)

这些主张,显然已从传统的“意象”、“意境”理论中摆脱了出来,侧重强调的是如何能更真实、更自然地表达主体情意,至于是否有“景”、有“象”倒是其次的。用唐顺之的话说,就是“但信手写出,便是宇宙间第一等好诗”。这一派理论为王国维“意境”说中的“情趣”内涵,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王国维以前的“意境说”,由于是以“物境”内涵代替“意境”内涵,而“物境说”又是从“意象论”脱胎而来,因此,这一历史时期的“意境说”,始终未能与“意象”划清界。王国维则集前人之大成,完成了由“意象”到“意境”的飞跃,给予了“意境”以包括“情境”的科学界说,从此宣告了“意境”理论的正式形成。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国维的“境界说”与传统的“意境论”有着极大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在于它与“意象说”划清了界限。
首先,“意象说”主要是从作者创作构思的角度总结的。试思刘勰所说“窥意象而运斤”等,无疑是从作者的角度谈的。而王国维的“意境”说,则着重从欣赏者的审美感受的角度向作者提出要求:

何以谓之有意境?曰:写情则沁人心脾,写景则在人耳目,述事则如其口出是也。
(《宋元戏曲史》)

所谓“沁人心脾”、“在人耳目”、“如其口出”等,正是从欣赏者感受的角度,向作者提出审美要求的。王国维经常使用“隔”与“不隔”的术语,正是表达了这样一种思想:诗人要努力超越作品与欣赏者之间的鸿沟,使欣赏者与作家、作品溶为一体。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次,“意象”同“比兴”一样,还仅仅是一种艺术表达方式,是诗人构成境界的基本部件,而“意境”则是使用这些部件构成的整体画面或直接形成的某种整体风貌。因此,它可以包括使用意象与不使用意象两种艺术方式,形成“物境”和“情境”两种境界。

王国维对“物境说”一派的理论相当重视,应该说是不但继承而且有所发展。如在托名樊志厚的《人间词话乙稿序》中说:“文学之事,其内足以摅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境胜,或以意胜。”

但是,王国维的开拓之功,主要是对“情境”一派理论的阐发。他明确地说: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
(滕咸惠校注《人间词话新注》作:“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说:

词家多以景寓情,其专作情语而绝妙者,如牛峤之“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顾琼之“换我心为你心,
始知相忆深”。欧阳修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美成之“许多烦恼,只为当时,一倘留情”。此等词古今曾不多见。余《乙稿》中颇于此方面有开拓之功。 (滕咸惠校注本《人间词话新注》P51)

可见,王国维不但有意识阐述直抒胸臆和直接议论艺术方式的理论,例举了大量“专作情语而绝妙”的词作加以证明,并意识到了自己在此方面的突破性贡献,自诩其在此方面的“开拓之功”,从而评价了这一理论在整个“意境说”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纵观《人间词话》全书中所引有“境界”的“不隔”之作,固然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物境”之作,但也不乏直抒胸臆、直接评论的“情境”之诗:“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均见《人间词话》P53 )全无“意象”,却有“意境”,被王国维评为“写情如此,方为不隔。”

在王国维“意境”说的理论体系中,虽然未能明确使用一个非具象艺术的概念,诸如“情境”,但在实际上,本节所借用的两个概念“情境”和“物境”已是可以并存的两个范畴。“景”中一定要有“情”,“情”中却不一定必有“景”。情可以通过景物寄托,也允许直接抒发,直接议论。只要情感真实,(当然,还应包括其它条件,但可以包括不借助物象的方式)就可以在欣赏者心目中产生境界。

这在“物境”说统治中国数百年历史背景下产生的理论,该是何等重大的突破!它弥补了“意境”说自盛中唐萌生以来的不足,实现了从“意象说”到“意境说”的最后飞跃。因此,它是王国维理论体系中最宝贵、最闪光、最有价值的财富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遗憾的是,王国维这部分理论,至今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仍旧习惯于用传统的“物境”说的内涵来概括“意境”说的全部内容,如前文所举以“情景交融”解释“意境”四例。更有甚者,有人还直接批评王国维的这些理论,如说:“艺术家的情感”,“是否象王国维所说的那样,‘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一境界’呢?实践证明,并非如此。毫无疑问,有艺术意境的文艺作品都是蕴含着作家真情实感的,但是,反过来看,有真情实感的文艺作品却不一定都具有意境。”(陈传《试论艺术意境的美学性质》,载《求是学刊》1984年第4期)

诚然,“真情实感”仅仅是“具有意境”的条件之一,而非全部条件。王国维的表述有其局限之处,(这种局限是中国传统表达方式的局限,即某一段文字往往只强调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是,总观王国维的全部思想体系,他也并非如此“简单”。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除“真”外,王国维还强调了“自然”、“不隔”等,认为“自然”是使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融为一体,形成境界的重要条件之一;反之,如果雕饰过重,就会产生“雾里看花,终隔一层”的感觉,成为沟通审美主、客体之间的障碍。如他评论元曲之“自然”。

其次,王国维还强调了诗歌作为语言艺术,还需要有表达情感的语言技巧,否则,如果“意不称物,辞不达意,”即使具备了“真实”和“自然”两项条件,也仍不能构成意境。譬如他分析“闹”字、“弄”字的神力,“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正是强调了语言表达艺术在形成境界方面的作用。

由以上所述出发,我们可以看出,王国维对“境界”这一审美概念所作界说的本意是:是否有境界,不在于是否借助物象,而在于是否具备“真实”、“自然”及语言表达技巧等条件。他的界说:“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正是从强调境界不一定借助意象这一角度出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1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来,有些学者已开始注意到王国维“境界”说中的这些特点,因而,对“境界”作出了较科学的界说,如叶嘉莹先生说:“《人间词话》中所标举的‘境界’,其含义应该乃是说凡作者能把自己所感知之‘境界’,在作品中作鲜明真切的表现,使读者也可得到同样真切之感受者,如此才是‘有境界’的作品,所以欲求作品之‘有境界’,则作者自己必须先对其所写之对象有鲜明真切之感受。至于此一对象则可以为外在之景物,也可以为内在之感情......”(《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P221)。

叶先生的解释,显然也承认了“意境”说中可以含有不借助“外在景物”的“内在之感情”,这就明显地突破了“任何艺术形象也都必须是情景交融的产物”之说,比较全面地把握了王国维的“境界”说。

综上所述,笔者也尝试为“意境”说的内涵和外延给以界说,以图进一步推翻传统的以“情景交融说”解释“意境”的理论,进一步划清“意境”和“意象”的界限,并试图给苏轼的“以议论为诗”以理论上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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