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 - 李清照年谱
一岁(公元1084 年宋种宁元丰七年)
清照生于济南(今山东章丘明水),父李格非,字文叔,“苏门后四学士”之一,《宋史·文苑传》有传,有《洛阳名园记》等著作传世。母王氏,元丰宰相王珪之父王准的孙女,善属文。
六岁(1089 年宋哲宗元祐四年)
格非官太学正,赁屋于汴京经衢之西,名其堂曰“有竹”。清照与其毋仍留原籍。
十五岁(1098 年元符元年)
清照仍在湖山佳胜的明水原籍,是年春、秋两季有溪亭之游。
十六岁(1099 年元符二年)
清照是年前后,与其母及胞弟迒由原籍赴汴京,其“学诗三十年”伊始。结识文学上的忘年交晁补之。《如梦令》(尝记)、《双调忆王孙》(湖上)等词当作于是年来汴京之后。
十七岁(1100 年元符三年)
格非始除礼部员外郎。清照得识张耒(字文潜)并作《浯溪中兴颂诗和张文潜》二首。又《如梦令》咏海棠、《浣溪沙》(小院)、《点绛唇》(蹴罢)等词亦当作于是年前后。
十八岁(1101 年徽宗建中靖国元年)
清照适赵明诚。明诚字德甫,二十一岁,太学生,赵挺之季子。有《金石录》传世。是年,格非仍力礼部员外郎、挺之为吏部侍郎。《渔家傲》(雪里)、《庆清朝慢》、《鹧鸪天》(暗淡)、《减字木兰花》、《瑞鹧鸪》诸阙,当作于是年前后。
十九岁(1102 年崇宁元年)
七月,格非被列为元祐党籍,九月,徽宗书党人名单,刻石端礼门。“奸党”名额此时共约120 人,格非名在余官第26 人。六月,赵挺之除尚书右丞,八月,除尚书左丞,清照上挺之诗云:“何况人间父子情”,当为营救其父格非而作,人谓“识者哀之”。
二十岁(1103 年崇宁二年)
四月,挺之除中书侍郎;明诚亦于是年“出仕宦”。九月庚寅诏禁元祐党人子弟居京、王午诏:“宗室下得与元祐奸党子孙及有服亲为婚姻,内已定未过礼者并改正。”据此,清照被遣离京,只得投奔上年回原籍的父母。
二十一岁(1104 年崇宁三年)
六月,合定元祐、元符党人名单,共309 人,格非名仍在余官第26 人。
由徽宗书而刊之,置文德殿门之东壁。清照为党祸松紧所左右,时归原籍,时返汴京。于原籍作《一剪梅》、《醉花阴》、《蝶恋花》(暖雨)、《浣溪沙》(莫许);返汴京时作《小重山》、《玉楼春》、《行香子》等。
二十二岁(1105 年崇宁四年)
二月,挺之除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六月,挺之为避蔡京嫉,引疾乞罢右仆射。十月,明诚授鸿胪少卿,其长兄存诚为卫尉卿、次兄恩诚为秘书少监。清照献诗挺之云:“炙手可热心可寒”,当抒发她为党祸株连而得不到翁舅救援之感慨。
二十三岁(1106 年崇宁五年)
正月,大赦天下,井令吏部李格非与监庙差遣。二月,蔡京罢左仆射,赵挺之为特进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毁《元祐党人碑》,除党人一切之禁,时清照由原籍返汴京,作《满庭芳》、《多丽》、《晓梦》等。
二十四岁(1107 年大观元年)
正月,蔡京复相。三月,挺之罢右仆射后五日卒,年六十八。卒后三日,家属亲戚在京者被捕入狱。无事实,七月,狱具。是年或下年伊始,明诚母郭氏率其于女、媳妇归居青州。
二十五岁(1108 年大观二年)
明减、清照夫妇于青州“归来堂”读书、斗茶。明诚撰《金石录》,情照“笔削其间”,心情舒畅,甘心终老是乡。大致于是年所作、以“别是一家”著称的《同论》,是清照继晁补之《评本朝乐章》之后的一篇同史上最早产生重要影响的词论。它最先由胡仔在其《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三《晁补之》子下著录时,称“李易安云”;第二位著录《同论》的是南宋人魏庆之,见于其《诗人玉屑》卷二十一《诗余》条;第三位著录《词论》的是清人徐釚,见于其《词苑丛谈》卷一《体制》。是年,明诚、清照或为隐居金乡的晁补之贺寿,清照遂作《新荷叶》词。
二十八岁(1111 年政和元年)
五月,郭氏奏清除挺之指挥。明诚亲至泰山,得二碑。
二十九岁(1112 车政和二年)
明诚夫妇仍屏居青州。存诚于是年以秘书少监言事,思诚亦起复。
三十一岁(1114 年政和四年)
相传明诚为“易安居士三十一岁之照”题赞云:“清丽其词,端庄其品。”此“照”存有所衣非宋人服装等若干破绽,已考定其为赝品。
三十二岁(1115 年政和五年)
明诚、清照夫妇仍屏居青州,并于花前月下,相从赋赏花诗。
三十四岁(1117 年政和七年)
夫妇仍屏居青州。河间刘跂为《金石录》前三十卷作序,题为《〈金石录〉后序》。前此赵明诚自己尝作《〈金石录〉序》。
三十五岁至三十七岁(1118 至1120 年重和元年至宣和二年)
这期间,明诚亦当起复。在其单独离开青州居官过程中,或有“天台之遇”,或独携其妾前往。是时,清照独居青州之“秦楼”。为明诚送行时作《凤凰台上忆吹萧》,又相继作了《念奴娇》、《点绛唇》(寂寞)和《声声慢》等词表达其被疏、无嗣之苦。
三十八岁(1121 年宣和三年)
明诚守茅不久,八月初,清照赴莱州途中,晚止昌乐驿馆,赋《蝶恋花》(泪湿)。八月十日,清照在莱州“独坐”一破败清冷之室,因作《感怀》诗并序,道其所遇之“可怜”,实讽明诚对其之冷落。
四十来岁(1123 年前后宣和五年前后)
清照仍随居明诚莱州住所,于静治堂夫妇共同辑集整理《金石录》,且“装卷初就,芸签缥带,束十卷作一帙。每日晚吏散,辄校勘二卷,跋题一卷。”守莱期间,明诚尝与僚属登今山东莱州城南偏东约五公里的文峰山,且徘徊北魏郑羲碑下久之,得其下碑;又遣往天柱山之阳访求上碑,在胶水县(今山东平度)界中,遂模得之。
四十三岁(1126 年钦宗靖康元年)
明诚守淄州,因其提兵帅属,斩获逋卒为多,被朝廷“录功”,且转一官。明诚在淄川邢氏之村,得白乐天所书《楞严经》,“因上马疾驱归,与细君共赏。”近人疑此《楞严经》非真迹。十二月,金军破东京,史称“靖康之变”。翌年四月,俘徽宗、钦宗和宗室、后妃等数千人,并辅臣、乐工、工匠等及大量财物北去,汴京为之一空,北宋亡。
四十四岁(1127 车靖康二年一月至四月,高宗建炎元年五月至十二月)
三月,明诚独自往金陵奔母丧。四月,北宋亡。五月,高宗即位于南京应天府之正厅,改元建炎,史称南宋。四、五月间,清照由淄州返青州,整理金石文物准备南运。七月,明诚起复知江宁府,兼江东经制副使,八月至任。十二月,明诚家存书册什物十余屋,焚于青州兵变,清照赴金陵。
四十五岁(1128 年建炎二年)
春,清照携《赵氏神妙帖》等文物赴江宁,途经镇江遇盗掠勿失,为明诚和岳珂所称道。是年有“作诗以低士大夫”事,所作诗为“南渡衣冠少王导”、“南来尚怯吴江冷”等,以及《分得知字》、《乌江》等诗,又作《临江仙》(庭院),以讽明诚“章台”之游,是年春、冬及翌年春,清照有雪天顶笠披蓑,循城远览君诗之事。
四十六岁(1129 年建炎三年)
二月,明诚罢知建康府。三月,夫妇备办舟船上芜湖,入姑孰,将择居赣水上。五月,至池阳,被旨知湖州。安家于池阳,清照留此,明诚独赴召。清照乘船相送,直送到六月十三日,明诚改走陆路的那一大。是日,明诚坐岸上,戟手向舟中的清照告别,并叮嘱她,在紧急时,自负抱宗庙礼乐之器,“与身俱存亡”。说罢,驰马冒大暑,往建康朝见高宗,途中感疾。七月末,清照得到明诚卧病的消息,遂解舟,一日夜行三百里,赶赴建康探视。八月,明诚病危时,阳翟张飞卿携玉壶(实珉),视明诚,便携去。八月十八日,明诚卒于建康。葬毕,清照大病,仅存喘息。事势日迫,遣人将行李送往任兵部侍郎、从卫在洪州的明诚妹婿处。十一月,金人破洪州,清照寄洪之文物尽委弃。正月初七(人日)作《菩萨蛮》(归鸿)、三月作《蝶恋花·上巳召亲族》、八月作《祭赵湖州文》、闰八月作《鹧鸪天》(寒日)、九月作《南歌子》和《忆秦娥》。
四十七岁(1130 年建炎四年)
是年闻“玉壶颁金”之传言,清照惶恐,便携所有古铜器赴越州、台州等地追赶高宗投进,未遂。又踵高宗移晔所在而奔走于明州、温州。之温后,或有经三山(福州)往泉州之想,故作《渔家傲》(天接)。刘豫受金册为“齐帝”,赋《咏史》诗讽之。《诉衷情》、《好事近》等词亦或作于此时。
四十八岁(1131 年绍兴元年)
三月,赴越州,择居钟氏宅,卧榻之下五簏文物被穴壁盗去,钟氏遂出十八轴求赏。可见钟复皓为梁上君子。后世张居正为此事殊不平,尝辞退会稽籍钟姓部吏。
四十九岁(1132 年绍兴二年)
春天赴杭州,三月作“露花倒影”联,陆游谓此系清照嘲张九成。巨清照患重病至牛蚁下分,是时张汝舟巧言惑其弱弟以骗婚。张实觊觎清照手中残存之文物,不得,即对她日加殴击。秋,清照与张离异,并“讼其妄增举数入官”,张遂编管柳州。依宋刑律,告发亲人者应“徒二年”,清照仅系狱九日,因得明诚远亲、建炎时曾与高宗共患难的綦崈礼搭救的缘故,清照以《投年翰綦公崈礼启》谢之。秋冬作《摊破浣溪沙》(病起)等词。
五十岁(1133 年绍兴三年)
六月,尚书礼部侍郎韩肖胄使金,试工部尚书胡松年为副使。临行入辞,肖胄言:“今大臣各徇己见,致和战未有定论。然和议乃权时宜以济艰难,他日国步安强,军声大振,理当别图。今臣等已行,愿毋先渝约。或半年不复命,必别有谋,宜速进兵,不可顺臣等在彼间而缓之也。”肖胄母文氏,闻肖胄当行,为言:“韩氏世为社稷臣,汝当受命即行,勿以老母力念。”言行慷慨,清照缘此事而作《上枢密韩公诗》古、律各一首,古诗中有“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之句,可见清照气概!
五十一岁(1134 年绍兴四年)
八月,清照在杭州作《金石录)后序》。九月,金、齐合兵分道犯杭州等地。十月,清照逃往金华避难,择居陈氏宅。是时思诚知台州。十一月,作《打马赋》、《打马图经》并序等。《钓台》诗当系是年或下年经桐庐江往返于杭州、金华时,亲睹汉严子陵垂钓处所作。
五十二岁(1135 年绍兴五年)
春及初夏,仍居金华,并于此地作《武陵春》词和《题八咏楼》诗。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字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这当是一种带有违禁性质的大事,清照不久离开婺州府治金华当与此事有关。
五十三岁至五干九岁(1136 至1142 车绍兴六年至十二年)
清照于上年由金华返临安,作《清平乐》(年年)、《摊破浣溪沙》(揉破)、《孤雁儿》等词。
六十岁(1143 年绍兴十三年)
清照居临安。夏撰《端午帖子》。进帖子词原力学士院事,此系代笔。
《金石录》于是年前后表进于朝。
六十三岁(1146 年绍兴十六年》春,曾慥《乐府雅同》成,其下卷收情照词二十三首。
六十四岁(1147 车绍兴十七年)
撰于是年或稍前的、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四○所引的《诗说隽永》云:“后有易安李,李在赵氏时”,意谓李后适他姓。清照仍居临安,尝忆京洛旧事。《永遇乐》、《添字丑奴儿》作于是年或稍后。
六十五岁(1148 年绍兴十八年)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成,其卷六十《丽人杂记》条苕溪渔隐曰:“近时妇人能文词,如李易安,颇多佳句,小词云:‘昨夜雨疏风骤……应是绿肥红瘦。’‘绿肥红瘦’,此语甚新。又九日同云,‘帘卷西风,人似黄花瘦。’此语亦妇人所难到也。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
六十六岁(1149 年绍兴十九年)
王的《碧鸡漫志》撰成于成都,其卷二谓易安“再嫁某氏,讼而离之。”
六十七岁(1150 年绍兴二十年)
是年或上年,清照携所藏米芾墨迹,两访其子米友亡,求作跋。
六十八岁(1151 年绍兴二十一年)
是年前后,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撰成于四川荣州、洪适跋《赵明诚〈金石录〉》于临安。晁著云“格非之女,先嫁赵诚之(明诚),有才藻名。其舅正夫相徽宗朝,李氏尝献诗曰:‘炙手可热心可寒。’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以卒。”洪跋云“赵君无嗣,李又更嫁。”
六十八岁至七十三岁(公元1151 至1155 年绍兴二十一至二十五年)
陆游《夫人孙氏墓志铭》云易安晚年欲以其学传孙氏,孙氏云“才藻非女子事也。”清照当卒于此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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