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卿与韦应物诗的思想内容,其第二点不同之处是二人性格不同的表现。韦应物自从改任文官之后,表现在诗里的是一个闲静淡泊的人。他的世界观比较消极。刘长卿是一个刚正不阿,负责任事的人。他的世界观非常积极。他的政治生活,屡经蹉跌,但他始终明辨是非,直道而行。被诬蔑,被降谪,虽然不免牢骚满腹,怨气冲天,但他并不后悔,并不变节。他的传记资料很简单,生平不甚可知。高仲武说:“长卿有吏干,刚而犯上,两遭迁谪,皆自取之。”可见他是个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上司的人。现有的传记资料中,只说他任转运使判官的时候得罪了他的上司鄂岳观察使吴仲孺。吴仲孺诬告他贪赃二十万贯,因而贬谪为南巴尉。吴仲孺是郭子仪的女婿,是个极有权势的人,这就可知刘长卿的刚了。这件事大约是第二次迁谪。其第一次迁谪的情况,无可查考。刘长卿诗中,充分地反映了他对当时的政治和权贵的“怨悱”,颇有自比于屈原的情绪,这也是韦应物诗中所没有的。 一九七八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