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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讲义] 【诗词赏析】张籍:节妇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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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词赏析】张籍:节妇吟(一)

施蛰存  一青诗社  昨天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张籍,字文昌,先世苏州人,居于和州,贞元十五年进士,释褐,授秘书郎。历官太常寺太祝,水部员外郎,终于国子司业。唐宋以来,诗文中称人多用官名。同时人相称呼,则用其现任官名,官改则称谓亦改,如张籍为太常寺太祝时,则称之为张太祝,改官水部员外郎之后,即称张水部。后世人则称其最后的官名,如张籍为张司业,韩愈为韩吏部,因为他最后的官位是吏部侍郎。  

  张籍与韩愈为至友,韩愈给他以很大的帮助。他为水部员外郎时,已过五十岁。由于韩愈竭力举荐,才得任国子博士,由博士而至司业。他官位虽不高,但诗名极大。乐府诗与王建齐名,白居易赠以诗曰:“张公何为者,业文三十春。尤工乐府词,举代少其伦。”但张王两家的乐府诗,后世人的评论,颇不一致。或以为王胜于张,或以为张胜于王。大概他们两人的语言,都很平易通俗,不用艰涩隐晦的辞藻。张籍的乐府诗,纯用赋体,单叙事实,不下断语,绝不自己揭出主题思想。故胡震亨说他是“祖国风,宗汉乐府”(《唐音癸整》)。王安石《题张籍诗集》云:“苏州司业诗名老,乐府皆言绝妙词。看是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是赞扬他语言虽然很浅显,功夫却很深,不是容易写成的。  

  现在进讲他的一首《节妇吟》。  

  全诗只用两个韵。第一韵四句,用五言。第二韵六句,用七言。五言四句是叙述这首诗的本事,七言六句是由事而抒情。都用一个女人对一个男子说话的口气。前四句说:你知道我已有丈夫,却还赠送我一双明珠。我感激你对我的爱情,就把这一双明珠系在红罗袄子上。后六句说:我家里有的是高楼大厦,我的丈夫是在明光殿里执着长戟当禁卫军的。我虽然知道你赠我明珠的意思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能背弃丈夫,立誓要和他同生同死。因此,我只好滴着眼泪把明珠还你,只怪我们为什么不在我结婚以前遇到。  

  一个男子,热烈地恋爱着一个已结婚的女人.因而赠送她两颗明珠。这个女人对这个男子也有爱情,但她不能离弃她的丈夫。对这个矛盾,她就作出了这样的处理。把明珠收下,“系在红罗襦”,是表示接受了他的爱情。终于又把明珠还给他,是表示自己既已结婚,就不应当背弃丈夫,改适他人。  

  张籍这首诗的全题是“节妇吟寄东平李司空师道”。洪迈《容斋随笔》云:“张籍在他镇幕府,郓帅李师古又以书币辟之,籍却而不纳,作《节妇吟》一章寄之。”据此可知这首诗完全是个比喻。张籍已经接受了别人的聘任,而李师道又派人用厚礼来请他去参加幕府。张籍就写了这首诗辞谢他。诗中的“妾”是张籍自喻,“君”是指李师道。李师道是什么人呢?他原本是高丽人,父李正己,兄李师古,相继为淄青节度使。师古死,师道于元和元年十月,继任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充平卢军及淄青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当时的节度使虽是棣王李审,但只是名义上的遥领,李师道虽是副大使,却是实际上的节度使。他们父、兄、弟三人踞有平、卢、淄、青一带前后四十年,是今天的河北南部、山东北部地区的一个大军阀。李师道终因造反失败,于元和十四年被魏博节度使田弘正所杀。东平郡即郓州,是节度使治所。张籍诗题称“李司空师道”,《容斋随笔》称“郓帅李师古”,这里有一点疑义,查《唐书》本传,只有李正己的官衙有“检校司空”,师古、师道都是“检校尚书左仆射”,因此就不能确知张籍此诗是为谁而作,也不能考定此诗的年代。但李氏父兄弟三人都是跋扈的军阀,为人民所怨恨,名声很坏。张籍不受他们的征聘,决不会表现得如此感激。大概是在畏惧李氏威权的情况下,他故意这样措辞,使李氏看了,不至于发怒结怨。或者也是当时文人明哲保身之计,我们可以存而不论。  

  如果撇开这首诗的比喻作用,单就其所表现的思想内容来研究,我们可以发现这首诗反映了一个封建礼教问题。  

  张籍给他这首诗题作《节妇吟》,肯定了这个女人是一个节妇。在北宋初姚铉编的《唐文粹》里,也把这首诗编在“贞节”类目下。可知唐宋人都认为一个女人可以接受别一个男子的爱情,也可以对他表示自己的“感”,只要她不抛弃丈夫私奔或改嫁给那个男子。这样一个女人还没有踰越礼教,她可以算是一个“节妇”。《毛诗·大序》解释“变风”之诗云:“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张籍这首诗的女主人公的态度,先是“发乎情”,暴露了她的得之自然的人性。接着是“止乎礼义”,没有违反人为的礼教。可知这首诗应当属于“变风”,因而也还是不违背诗教的。  

  到南宋时,以朱熹为首的道学家歪曲了儒家的礼教观念,他们对妇女的行为定出了许多灭绝人性的禁条。他们只要求妇女驯服地被束缚在礼教界限中,绝不容许她们暴露人性,非但不许暴露,甚至根本不许她们有人性。这种残酷的礼教观念,影响了以后的文人,在文学批评中也沾染上了毒素。  

  明末的唐汝询,在这首诗后批道:“系珠于襦,心许之矣。以良人贵显而不可背,是以却之。然还珠之际,涕泣流连,悔恨无及,彼妇之节,不几岌岌乎?”(《唐诗解》)  

  同时,贺贻孙在他的《水田居诗筏》中评此诗云:“此诗情辞婉恋,可泣可歌,然既系在红罗襦,则已动心于珠矣,而又还之。既垂泪以还珠矣,而又恨不相逢于未嫁之时。柔情相牵,展转不绝,节妇之节,危矣哉。”  

  这两段评论,对于系珠、还珠这一行为,已经有些贬意,但没有说这不是节妇的行为,只说这个“节”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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