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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弄臣”不属于“史家追书语”——兼与宋克宽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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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廉蔺列传》“得壁,传之美人,以戏弄臣”中的“以戏弄臣”历来就有两种不同的解读。
    其一,将“弄臣”看作名词,指秦王宠幸、狎玩之臣。
    其二,将“臣”字看作蔺相如的自称,前面的“戏弄”作动词。
    宋克宽先生在《语文教学周报》97年第24期第二版上撰文,认定第一种解释是唯一正确的,余皆“大谬不然”。而比较两种解释,笔者以为,非如宋先生所说。
    首先,“戏弄”一词,在秦、汉经史子籍中屡见不鲜。《后汉书·隗嚣传》:“戏弄神祗,歌颂祸殃”;《新书·匈奴》:“上即幸拊胡婴儿,捣遵之,戏弄之”;《论衡·卜筮》:“戏弄天地,亦得兆数”。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在《报任少卿书》也使用了“戏弄”这个词:“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固主上所戏弄。”这至少可以证明,将“以戏弄臣”中的“戏弄”看作一个词是可以的,“弄臣”一词不是不能拆开。
    其次,在蔺相如面刺秦王的这段话里,司马迁连用九个“臣”字,语气急迫,步步紧逼,直陈秦王的无礼,力证自己做法的有理有节。难以想象,在这有意使用的九个“臣”字中,会突然改换用法,加进去一个“弄臣”,这不符合文章的内在逻辑,更不符合司马迁的行文习惯。从这句的语境看,“见臣列观”,责其地点的不合礼仪;“传之美人”,责其行为的不合礼仪。此两句都是先摆出事实,后提示道理。舍弃前文的“左右”,仅言“美人”,更能突现秦王行为的轻率、傲慢,反映出蔺相如善于抓住要害、据理力争的机智、果敢,同时也表现出作者用语的简练。如果仅仅因为前文的“左右”在下文里少了对应而非“断”出一个“弄臣”来,未免过于牵强了。
    第三,多数权威版本,仍以“戏弄”为是。台湾中国文化研究所编印的《中外大辞典》(第十三册第386页)在“戏弄”的条目下,举出的第一个例句就是这一句。此外,王利器先生主编、三秦出版社《史记注译》(第一册第189页)、台湾六十教授合译本、岳麓书社《白话史记》(下册第735页)等无不持这种看法。更值得注意的是,人教社高中《语文》,原本在该句的下面加了“弄臣”条的注释,但在第六次印刷的课本中却将该条删除了,这本身就说明,把“弄臣”作为一个名词用,在这里是值得考虑的。
    另外,追书语,又叫“追述”、“追记”,或简称“追书”。它大体上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名号的追述,二是事件的追述。名号的追述,即以后来的称号称呼,这包括庙号、封号、谥号等。如《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记述赵相贯高、赵午等劝说张敖语:“今王事高祖甚恭,而高祖无礼,请为王杀之”,而当时刘邦尚在,文中以“高祖”称之,便是追书。杨树达先生在他的《古书疑义举例续补》中把这种写法通俗地称为“以后称前”。而事情的追述,在史书中也是很多的。《左传·襄公元年》:“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而此时的彭城,并非宋地,此为追书笔法,所以杜预注解该条说:“成(公)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也,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弄臣”一词的出现绝不比“戏弄”晚,而依据词义学的原理看这种身份的人物,恐怕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弄臣”都不属于史家追书语。
笔者以为,未作定论的问题,不仿存疑,不必过早下结论,如对“以戏弄臣”的理解;而像“追书”这种问题则不能含糊其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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