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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长城的《人蚁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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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深圳,子在川上曰        余长城老师大我两岁,所以,我们基本上是属于同一时代的人。他是那种非常痴迷诗歌的人。我所有的诗友中,能常年坚持不懈,每天写一首诗歌的诗人,我发现除了他,别无二人。第一次读到余老师的诗,是在2008年年底。当时,他的诗给我的感觉就是从来不加修饰,写得很粗糙,但是却很厚重。好像就是在某原始森林里看到的淳朴的山民的那般感觉,我很喜欢。于是,就向他索取了一本诗集《语言的逻辑和行为的暗示》。那本诗集我反复读了2遍,原准备给他写一篇诗论的,只是我害怕水平有限,写不好,亵渎了他的诗歌,便放弃了。
        后来,我又陆陆续续读了他很多诗,对他的诗中的那种粗糙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就是他的诗中流露出来的那种粗糙的印象,并不是真正的粗糙,而是一种大智若愚,不巧若拙。因为他那种不加修饰,随意妄为的语言文字,随意洒脱的结构形式,每每都是恰到好处。如果没有非常深厚的文字功底是很难达到的,最起码我是没有那个能力。
        余老师的《人蚁之间》同他的其他的大部分诗歌一样,写的还是社会上那种千奇百怪的社会现象及其反思。他的这首诗写的是当前全国各地到处坍塌的防洪大坝,以及为此受灾的人们,还有救灾的志愿者、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的救灾人士的关系。关于防洪救灾的诗歌,由于我一直兼任一家民间诗刊的编辑,我读过很多。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读到一首真正写得出彩的,尽管当中也有一些在全国都很有影响力的诗人。因为那些诗歌全是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人民解放军救灾官兵的。甚至还读到了一首歌颂当地政府官员果断撤出当地人民群众,致使几万群众没有一个光荣牺牲的英雄行为的诗。就是没有一首对年年大修能抗击500年一遇洪水的大坝,但是一遇洪水就成了豆腐渣,到处的大坝此起彼伏,土崩瓦解这种社会想象进行反思的诗歌。
        我在腾讯网上读到,江西600米能抗击500年一遇的大坝全部坍塌后,有一个村子900多人,解放军舟桥团冲进去只救出了几十人,其他的,除了外出打工的人,全部失踪了。这么惨烈的天灾反生后,难道我们不应该去思考天灾背后的人祸吗?我们还要闭着眼睛去歌颂我们的英雄战士救起了34个仅余的村民的伟大行为?当然,不顾个人安危,奋起救人的英雄战士,自有被歌颂的理由。但是我们所有的诗人都去歌颂救人的战士了,难道就没有一个诗人能看到灾难背后的人祸?
        西方的诗人们都喜欢用辩证法看问题,他们在讴歌一个事件的同时,还能对该事件背后所影藏的一些东西进行深刻的反思。由此看来,西方的诗人都是哲学家,而中国的诗人都是宣传家。所以,在西方厚重的诗歌面前,我们诗人的作品总是显得是那么的肤浅。这也就是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一直都颁给西方的文人,不颁给中国大大小小的作家的原因。其实瑞典文学院早就因为找不到一个勉强可以领取该奖项的中国人,都羞愧得想哭了。毕竟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属于全世界的文学奖项,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呀!
        我记得我在散文《寻找历史中的长城》中写道:我们中国人从来不缺少灾难和面对灾难的勇气,但是我们缺少对灾难和废墟的反思。所以,今天读了余老师的这首歌,我对他充满了敬意。
        他的这首诗只有8句,分作了4段。很简洁,很随意的文字。“一只蚂蚁便足以毁坏千里大堤/  一只巨蚁”,我想我们应当能够读懂,真正溃坝的是谁?谁应该对溃坝事件负起责任来。“十万贱民又抢修大堤/  十万蝼蚁”,是呀,我们现在还没到灾后,但是我们在洪水稍退后,已经就在封堵溃坝了,开始重建了。我们只是一群没有思考能力的十万蝼蚁。“十万蝼蚁中涌出几位英雄/  模范    必不可少”,这是政治的需要,树立典型,树立英雄。当然还有,我们更多的诗人也在为此摇旗呐喊,大声欢呼。“巨蚁给模范颁奖/   握手    模范受宠若惊”,真正的事故责任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是那么的伟大,他们是那么的亲民,他们是那么的无辜,而我们永远只是受苦受难受灾的,没有思考能力的蝼蚁。        附:余长城的《人蚁之间》:
一只蚂蚁便足以毁坏千里大堤
一只巨蚁
十万贱民又抢修大堤
十万蝼蚁
十万蝼蚁中涌出几位英雄
模范    必不可少
巨蚁给模范颁奖
握手    模范受宠若惊
发表于 2015-1-13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也看不懂啊,是文学还是别的什么?
发表于 2015-1-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山无言 发表于 2015-1-13 20:24
怎么也看不懂啊,是文学还是别的什么?


    我觉得上一青论坛的都是诗歌爱好者,不是愚人,不会人云亦云,至少我不会。
发表于 2015-1-1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文,再看诗,真的是感慨颇多,这样我想起懒到过的一个短文,大意是美国一个警察局抓住一个小偷,把她送上了法庭。这个小偷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和年幼的孙子相依为命,为了养活年幼的孙子,她不得已去偷东西。法庭根据法律判处她一笔罚金,宣判结束后,法官又说,我们这个地区居然还有老人和孩子生活的如此艰难,以至于让他们不得不偷窃,作为管理者我们不该罚吗?于是法官在交罚款的箱子里放进一美元,所有在场的人也都默默地投下了自己的罚金。
读了这首诗也让我想起了诗经里的《硕鼠》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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