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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陈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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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
陈 树 德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是中国语言文字领域的大进步时期。第一是国家颁布了“汉语语法”;第二是编制了“汉语拼音”;第三是统一了“简化汉字”。这三项变革,意义都十分重大。“汉语语法”结束了中国几千年“说文解字”的历史;“汉语拼音”统一了“国语”(普通话),打破了几千年“南腔北调”的格局;“简化汉字”满足了时代变化的需要,其意义也不亚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功绩。
这三项变革,都与对联格律关系密切。“语法”的出现,“主语”、“谓语”、“宾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专业术语,开始进入汉字舞台(在此之前《辞源》中并没有这些词条)。联律中以语法新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必然取代传统的“同门类相对”。“汉语拼音”昭示汉语声调的统一,“新四声”取代“旧四声”也只是迟早的事情。“简化汉字”虽然与对联格律关系不大,但书法作为楹联的载体,和文字的标准化仍然有直接的联系。关于《对联格律的时代性》,本人已有专题文章发表在《北京楹联》2006年第2期。
“汉语语法”的出现虽然只有百年时间,但对联中使用“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似乎也有几十年了,并且为联界广泛认同(许多书籍都采用)。我曾经思考过两个问题?在对联中使用“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历史上由何人倡导?又成型于何时?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的颁布,将“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正式列入联律准则,这就回答了第二个问题。而在对联中倡导使用“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的第一人,应该是王力先生。
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赵元任等,1927年赴法国留学,1932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后返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任教授,并先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即今天的院士),中国文学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等职。王力先生从事中国语言学研究逾半个多世纪,他在汉语语法学、音韵学、词汇学、汉语史、语言学史等方面出版专著四十余种,发表论文著述上千万字。他研究领域之广,取得成就之大,中外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语言学家中极其突出。
王力虽然没有专门写过对联的文章,但他在对仗理论上的论述很多,不仅具有独创性,而且最早将现代语法的概念引入对联格律。王力的对联理论,集中反映在《汉语诗律学》、《诗词格律》和《古代汉语·骈体文构成》等著作中,这些著作的发表年代,正是“汉语语法”的制订年代,甚至早于“汉语语法”的颁布时期。王力为什么只在诗、词、骈、赋中论述对联,而没有单独写对联文章?据我猜想,大概是受老师梁启超的影响。因为梁启超先生早在1924年就声称:“对联不过是附庸的附庸”,因为对偶句大量在诗词、骈文中出现,但还没有成为独立文体。后来南京大学程千帆先生也说:“对联被文史学家们一致同意开除了,是文化界的一起冤案”。对联既然已经“被开除了”,当然只能充当诗、词、骈、赋的“附庸”。不幸王力已经作古,如果先生还健在,看到今天对联发展的大好局面,他一定能和程千帆先生一样(程先生也已作古),站出来为对联“平反”的。
这里需要说一下,1924年12月3日,梁启超先生应北京《晨报》之约,专门发表了一篇谈论对联的文章,题目叫《痛苦中的小玩意儿》,文章标题就很奇怪。文中说“对联不过是附庸的附庸”,又轻蔑地称对联是“小玩意儿”,还说“我做这顽意儿,免不了是孔夫子骂的‘好行小慧’(耍小聪明)”。这些说法,曾经造成一些误解,认为先生是在诋毁对联。但仔细阅读,发现文章发表有一定的时代背景,当时正处于新文化革命期间,“骈俪对偶之文,颇为青年文学家所排斥”,加上梁先生正逢丧妻之痛,所以才使用了“痛苦中的小玩意儿”这个古怪的题目。本人曾经写文章《“附庸的附庸”新解》,对此进行了论证,认为梁先生的文章实际是在赞颂对联,因为先生关于对联的评价是:“以我国文字的构造,结果当然要产生这种文学(指对联),而这种文学,固自有其特殊之美,不可磨灭。我以为爱美的人,殊不必先横一成见,一定是丹非素,徒削减自己娱乐的领土。楹联起自宋后,在骈俪文中,原不过附庸之附庸,然其佳者,也能令人起无限美感。”显然,全面理解这段话,才是梁启超先生为对联文学作出的评价。同时先生还公布了他自己创作的集句对联多副,特别是将对联正式冠以“文学”的称呼,这也是中国历史第一人。
谈到对联(包括对句)和诗、词、骈、赋的关系,也有两种理解:从消极意义理解,对联附属于诗、词、骈、赋,是这些文体的附庸;从积极意义理解,是对联(或对句)向诗、词、骈、赋进行了渗透,成为这些文体中最闪光的亮点,而且这种渗透早已超出诗、词、骈、赋的范畴。试想,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诗词是什么样子?(例如律诗中的对句)。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小说是什么样子,(例如章回小说用对联写成的回目)。如果没有对联,中国的戏剧是什么样子?(例如唱词中大量的对偶句)。甚至可以说,没有对联的存在,就没有中国特色的文学,这绝对不是没有根据的夸张。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力虽然没有论述对联的专著,但翻阅《汉语诗律学》就会发现,一本上千页的厚书,名义是讲“诗词”格律,其实除了讲押韵,还分专题讲述诗、词、赋的对仗规则,其内容占据了全书的大半。所以将《汉语诗律学》加上《骈体文构成》,看作是王力的“对联学”专著,也是可以的。
特别突出的是,王力先生在阐述对仗规则时,既照顾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又将现代语法概念大量引进对联。在对仗门类中,王力划分的对联门类十分完备,共11类28门,其中第四类中的“文具门”、“文学门”;第九类中的“人名对”、“地名对”;第十一类中的“副词”、“连介词”等,比古人的门类,都有新发展。王力还严格为“工对”、“邻对”、“宽对”,做了准确的定义,这些论述都是超越古人的。难能可贵的是,王力最早将现代汉语语法的“词性”概念引入对联,直接将“名词和名词相对,动词和动词相对,形容词和形容词相对,副词和副词相对”,作为对联的基本规则。由于汉字的词类常常“活用”,动词可以作名词,名词也可以作动词、形容词……等。特别是受到对仗规则的约束,词的“活用”现象十分普遍,王力还专门提出了在对联中词可以“变性”的说法。
在对联中引入“语法结构”的概念,王力也是历史第一人。他在《骈体文构成》中,首次提出:“骈体(对仗)的基本功要求是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复句对复句”。接着又说:“如果进一步分析,骈偶不仅要求整体对称,而且上下联内部的句法结构也要求一致: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补语对补语,定语对定语,状语对状语”。考虑到古人对“汉语语法”这些新名词、新概念不理解,王力还特别补充说明:“古代虽然没有这些语法术语,但事实上是这样做的”。在《汉语诗律学》中,王力还根据语法构成,深入分析了对联的各种“句式”,将对句分为“简单句”、“复杂句”和“不完全句”三类,取五言对句的“句式”作例子,一口气就列举出“九十五个大类,二百零三个小类,三百四十个大目,四百个细目”。同时强调“这些类目,当然不能包括所有一切的句式”。引用现代语法标准,如此广泛、深刻分析对联的“句式”结构,至今无人可比,王力真不愧是语言大师!更是现代联律的先驱!
根据以上叙述,对联格律实际存在“两个版本”:一个版本个是以传统“同门类相对”为标准,可称为“古代版”;第二个版本是以现代汉语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词性一致”+“结构相应”(词性和结构不可分割),可称为“现代版”。根据以上叙述还可以证明,王力是对联格律“现代版”的第一倡导人。有了王力的倡导,才有今天的《联律通则》,所以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贡献十分伟大!
需要说明的是,王力的《汉语诗律学》或《骈体文构成》,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著作,那时,国家还没有公布权威的“汉语语法”,所谈的对仗规则,还处于“同门类”向“词性一致”的过渡阶段,所以不完善处在所难免。例如对“词性”和“词类”没有做严格的定义,对“句结构”和“词结构”没有作明确的划分。孙则鸣先生说王力将“语法”引进联律,是犯了“方向性的错误”,因为语法解决的是语言表达“通不通”的问题,修辞解决的是语言使用效果“好不好”的问题。本人认为这种批评不妥,因为将“语法学”和“修辞学”相比较,前者属于“规则”,后者偏重于“艺术”,而联律属于规则,所以将“语法”引进联律完全正确。本文所讨论的也主要是“词性”和“结构”在联律中的规则和应用,而不讨论对联的修辞艺术,对联的修辞艺术需要专题讨论。
   首先是“词性”的确定,历史上就一直争论不休。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字,词性变化大多可以从字形加以辨别,汉字的词性只能靠上下文去判断。所以《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新著国语文法》说:“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这些表述,无非说明汉字的“分类”十分困难,一个字可能既属“甲类”,又属“乙类”,还属“丙类”……但词、字总是要分类的,不能因为“无定类”或“离句无品”就不划分词类。在“词类”的划分进程中,由于受古文“词”、“字”不分的影响,1898年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就将文言文按“字类”命名,共分九类: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1924年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正式将词类分为五个大类和九个基本类: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助词、叹词)。直到1956年,教育部颁布《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才将词类分为11类:名词、量词、代词、动词、形容词、数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1984年,该系统正式修订为《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增加“拟声词”(过去叫连绵词)一类,共12类: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
这是当今最权威的汉语词类的分类标准。
词的分类有了,还要解决“字无定义,故无定类”的问题,这就出现了“词性”。“词性”就是词在语法意义上(角色)的“定性”,它表示该词在语法中所属的种类。因为汉语的同一个字,既可以做“动词”,又可以做“名词”,还可以做“形容词”、“副词”等。例如“光”字,在“光天化日”中是形容词;在“发扬光大”中是动词;在“邦家之光”中是名词;在“不能光靠你”中是副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甚至同一个词组,也有不同的词性,例如“光大”一词,既可以作动词,也可以做形容词。“光荣”一词,可以作名词,也可以做形容词。一个词到底属什么“类”?这就和“结构”有关。有人认为,《马氏文通》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已经“过时”。其实马建忠的说法,正恰当地表达了汉语词性不确定的特点,一百年前是这样,一百年后还是这样。所以我们必须解决“词类”的活用?这就要使用“词性”。“词性”是词在语法中的角色,虽然名称还是12类,但“词类”是固定的,“词性”则随着不同的语法功能而变化。我们可以将“词类”和“词性”做了一个比喻:在三世同堂的家庭成员中,一个男性有四种称谓:祖父、父亲、丈夫、儿子。这些称谓是固定的,就相当于“词类”。但一个男性成员在家庭中的角色,却随着位置不同而发生变化:同一个男人,在孙子面前是“祖父”,在祖父面前是“孙子”;在儿子面前是“父亲”,在父亲面前是“儿子”,在妻子面前是“丈夫”,在岳父面前又是“女婿”……这种变化就相当于“词性”。严格的说,为“词性”和“词类”下定义,应该是“语法学”和“语言学”的范畴,联家只是应用而已,为此,必须找到更权威和更准确的定义。
吕叔湘、朱德熙合著《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第30页,专门对“词类”和“词性”有一段很详细的论述。吕叔湘(1904-1998)、朱德熙(1920~1992)都是语言学界的泰斗,也是现代“汉语语法”的奠基人,学贯中西,著述甚富。在名牌大学里是教授、博士生导师,既教中文,又教英文。《语法修辞讲话》对“词类”和“词性”的解释是:“就许多词来说,哪些词属于一类?这是‘词类’。就一个词来说,它属于哪一类?这是这个词的‘词性’。一个词原来属于甲类,这是它的本性,在某种场合又属于乙类,这是它的变性。这叫做‘词性的转换’”。
上海辞书出版社《新编古今汉语大词典》以“锁”字为例,说明“词性”的变化。在“锁门”的词组中,“锁”是动词,在“铁锁”的词组中,“锁”就是名词。“词性”随着“角色”不同呈现不同的“词类”,这就是“词性”的活用,也是“词性”和“词类”的不同,还是“词性”和“对类”(对类也是固定不变的)的本质差别。用“词性”取代“对类”,符合“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黎锦熙)的汉字特征。
汉语“词性”虽然多变,但已经有了明确的判别准则,这就是现代出版的各种《辞典》、《词典》,如上海辞书出版社的《新编古今汉语大辞典》,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的《中华古汉语大辞典》等,这些权威的工具书对所有的词、字都标注了“词性”。撰写对联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现代词典去确定“词性”,而不必为“定性”而烦恼,就像我们确定“古声”查《韵书》,确定“今声”查《新华字典》一样。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力先生在对联“结构分析”上同样存在疏忽,因为分析语法结构有层次的差别,而对联的结构分析也有层次的需要,笼统要求上下联“句法结构的相互对称”,会引起误解。例如广西的胡自立先生提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一个流行的错误”(因为普遍采用)。四川的李成森先生也认为,对联要求“结构相同”是“作茧自缚”。湖南的孙则鸣(亦作孙逐明)先生则直接指出,关于“词性”和“结构”的提法,是王力在“对仗理论语法分析的失误”。这些朋友之所以反对“结构相应”,是因为他们能列举“大量的例子”,不能满足“结构相应”的要求。其实,要求上下联全句的语法结构完全相同,不仅现代熟悉汉语语法的人很难做到,古代人“不懂语法”,更无法做到。问题的关键是,传统“同门类相对”的规则并没有要求这样做。
如何处理“结构相应”?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原则。因为语法结构分析有不同的立脚点,代表性的有:马建忠的“词本位”、黎锦熙的“句本位”、朱德熙的“词组本位”、徐通锵的“字本位”、邢福义的“小句本位”……等等。这就是说,语法分析是分层次的。汉语以“字”为基本单位,由“字”及“词”,由“词”及“组”,由“组”及“句”,由“句”及“章”,层层递进。而传统的“同门类相对”,只要求“词”、“字”结构相同即可,并没有“句”的要求。本人提出“词本位”分析法,将“句本位分析”降到“词本位分析”(“字”只分析词性),降低一个等级进行对联的“结构分析”,一切矛盾迎刃而解。
仔细阅读王力先生的“句结构”分析时也可以发现,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内容就是“词本位”分析,并不是整句结构。
现在举例五言、七言各两例,予以说明。例中所有词性的英文代号,都是王力《汉语诗律学》原有的标注,详见本文附注。
例一、fnNN-V句式:“旧国云山在;新年风景余”。(李颀《送人归沔南》)
上联说旧国的云山还存在,下联说新年的气氛尚余留!显然是一种感慨文字!“云山在”主谓结构,“在”是不及物动词。“风景余”主谓结构,“余”是不及物动词。
王力没有分析全句的“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旧国”、“新年”。NN──并列名词,指“云山”、“风景”。V──动词,指“在”、“余”。
例二、C-V-NN-V句式:“青惜峰峦过;黄知橘柚来”。(杜甫《放船》)
上联“青惜”主谓结构,“惜”什么?惜“峰峦过”。下联“黄知” 主谓结构,“知”什么?知“橘柚来”。这种语法,不是常见的语法。“青”、“黄”是颜色,没有思想,怎么会“惜”?又怎么会“知”?这就是古人在诗词中常用的“比”、“兴”手法。“兴”即由此及彼,“青惜”实际是“人惜”,“黄知”实际是人看到“黄”而知道“橘柚”来了。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C──颜色,指“青”、“黄”。V──动词,指“惜”、“知”。NN──并列名词,指“峰峦”、“橘柚”。 V──动词,指“过”、“来”。
例三、fN-fN-V-fN句式:“青袍白马有何意;金谷铜驼非故乡”。(杜甫《至后》)
上联说“青袍白马没有意义”,下联说“金谷铜驼不是故乡”。“有”、“非”二字,作动词、副词都解释得通。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fN-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青袍-白马”、“金谷-铜驼”。V──动词,指“有”、“非”。fN──形容词修饰名词,指“何意”、“故乡”。
例四、vn-BX-fr-V句式:“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杜甫《曲江》)
上联“蛱蝶见”,下联“蜻蜓飞”,所以都是主谓结构,其它都是附加的描写。
王力没有分析“句法”,只分析词、字结构:
vn──动词作名词,指“穿花”、“点水”。BX──双音专名,指“蛱蝶”、“蜻蜓”。fr──叠字形容词,指“深深”、“款款”。V──动词,指“见”、“非”。
……
通过以上“fnNN-V”、“C-V-NN-V”、“fN-fN-V-fN”、“vn-BX-fr-V”……等“句式”的例子,可以看出,王力的“句式”分析,实际并没有涉及全句的句法,分析的只是“词”和“字”,显然,这样的分析就是“词本位”分析。
关于“句本位”和“词本位”的异同,我们还可以再举出一些存在分歧的具体例子。所有引用的例子,都有“句结构”分析的结论,对“句结构”分析的正误,本人不作评价,只用来和“词本位”分析作比较。
例一、旄尽风霜节;心悬日月光(杨维桢《题苏武牧羊图》)。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复句”,“对句是一个简单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旄尽?心悬”,名词-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风霜?日月”,名词-名词,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节?光”,名词对名词(也可以理解为形容词对形容词)。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二、“犹悲堕泪碣;尚想卧龙图”(陈子昂《岘山怀古》)。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和对句串联起来组成一个复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犹悲?尚想”,副词-动词,结构相同。“堕?卧”,动词对动词,“泪·龙”,名词对名词。“碣?图”,名词对名词。“堕泪碣?卧龙图”,也可以作三字组合,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例三、“江流横万里;天柱插三峰”(桂林市南溪山刘仙岩古联)。
胡自立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出句是简单句”,“对句是倒装句”,所以不符合上下联“结构相应”的原则。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江流?天柱”,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横?插”,动词对动词。“万里?三峰”,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四、“异乡惊落叶,斜日过空槐”(王闓运《发祁门杂诗》)。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结果:上联属“状-谓-宾”结构,下联属“主-谓-宾”结构,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异乡·斜日”, 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惊·过”,动词对动词,“落叶·空槐”,形容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落”除了作动词,也可以作形容词,如零落、落魄。依句辨品,“落叶”就是表示零落。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五、“风骚北院花千片;月上东楼酒一樽”。(王禹偁《日长简仲咸》)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出句是一个完整的单句……对句是个复句,成分有缺省,语法结构明显不同”。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风骚·月上”,名词-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北院·东楼”,方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花·酒”,名词对名词。“千片·一樽”,数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例六、“我去太匆匆,骑鹤仙人还送客;兹游良眷眷,落梅时节且登楼”(清联:《黄鹤楼》)。
孙则鸣先生用“句本位”分析的的结果:上联是“主-状-谓-宾”,下联是“状-状-谓-宾”,所以结构不合。
此联用“词本位”分析。“我去·兹游”,代词-动词,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太匆匆·良眷眷”,副词-形容词,结构相同。“骑鹤·落梅”,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仙人·时节”,名词-名词,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还·且”,副词对副词。“送客·登楼”,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整个句子对仗工整。
以上六例,从“句本位”的角度看,皆不符合“结构相应”的原则。但采用“词本位”分析,又都符合这条原则。不同层次的分析获得完全不同的结果,可见分析方法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王力大师开创对联格律“现代版”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随着“汉语语法”分析的深化,即使在结构分析中使用“词本位”代替“句本位”,也只是“结构相应”规则的细化,不能说明王力有“方向性错误”。至于对联要求“词性一致”,更是对仗理论的一个进步,如果否定“词性一致”,我们就要退回到“同门类相对”的时代,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即使是严厉批判王力“对仗理论语法分析失误”的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在绕了一个大弯子,做了许多“否定”之后,还是回到了王力的“传统语法学”体系。因为孙先生的文章最后是这么说的:“古人的对类,总是重视局部的对称,它只要求相对应的局部具有某种对称的属性,也就达到了对仗对称的目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一原则,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来重新审视对联的法度”。接着孙先生又提出:“对联任何一个局部,可以灵活地分别选用‘字类’、‘词性’、‘短语结构’来比较,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请注意孙先生主张的“利用现有的语法知识审视对联任何一个局部”,而且说“只要其中之一相同,即可成对”,这显然就是本人主张的“词本位”分析原则,同样也是王力先生“词性一致”和“结构相应”的原则,只是把“句本位”降低到“词本位”而已,其理论体系仍然没有脱离语法结构的范畴。
本文的目的是从正面肯定王力先生在对仗理论上的卓越贡献,和孙则鸣(孙逐明)先生对王力的全面批判虽然对立,但本文并不否定王力在对仗理论上的疏漏。上文提到的“句式分析”,没有根据对联对仗的实际需要,笼统提出“句结构相应”的要求,就是疏忽之一。疏忽之二是没有明确“词类”和“词性”的区分,也没有阐述“词性”是“词类”的活用,让许多人误认为“词类”就是“词性”。孙先生在批判王力的“传统语法学”理论时,试图建立一套“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和“字类结构”,并反复强调采用“字类相对”的原则。可惜“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和“字类结构”都只是孙先生的一种设想。特别是“字类”这个术语,除了一百年前马建忠使用过以外,今天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已查不到它的踪影了。“字类”连权威定义都没有,联界又如何用“字类相对”来撰写对联呢?这里不能不强调,“汉语语法”是由无数学者经历了一百多年的探索才定型的;汉语“词类”的划分,是由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汉语“词性”的确定,是由权威辞书出版社标注的,而辞书出版社的编审,都是一批专业文字专家。联界的个别学者,试图另起炉灶,创建所谓的“字类对称比较语法学”,窃以为既无可能,更无必要。因为根据学科分类,“对联学”说到底只能是“汉语语法学”和“汉语修辞学”的二级学科。“对联学”不可能超越“语法学”,也不可能超越“修辞学”。至于孙先生列举古代对句中有“副词”和“介词”相对的现象,例如杜甫对句:“往来皆茅屋;留淹为稻畦”。其中“皆”是副词,“为”是介词。对于这种情况,本人主张在“词性一致”中采用“变通”处理。因为格律规则既有原则,也允许适当“变通”,例如“平仄相对”中的“一三五不论”就是变通。“词性一致”也可以规定一些变通,如半联内“自对”后,上下联“互对”的“词性”可以放宽。同理,“虚词”(只限虚词)中的“副词”和“介词”也允许“异类相对”。对于“名词”和“代词”相对的情况,因为“代词”本身就可以“代名词”,例如孟浩然对句,“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其中的“谁”为代词,但代的是“人”,是名词,因而“谁·世”相对,并没有违背“词性一致”的原则。当然,在古典对句中不难找到一些不符合“词性一致”或“结构相应”的例子,但正如孙先生所言,“古人缺乏成熟的句法理论,根本没有能力全面考察句子词语之间的语法关系”,所以那些对仗不合的“例子”,不能作为否定“现代版”对联格律的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联格律除了以上讨论的“词性一致”,“结构相应”之外,应该还有“平仄相对”,本人称这是“对联三原则”。而王力先生在讨论对仗“平仄”规则时,只强调了律诗和骈体文的平仄格律,对于词的对仗,则明确说明,“律诗在原则上是以平对仄,以仄对平,词则不拘。”还特别强调,“非但普通第二第四字不必平仄相对,甚至对仗的句脚也可以俱仄或俱平”。王力的强调说明一个事实,诗歌作为一个独立文体,其基本格律是押韵,“有韵就是诗”,如古诗、自由诗甚至词、曲等,但除了“律诗”讲究平仄外,“平仄相对”并不是诗歌的普遍规则。其实对联也是一样,其基本原则是“有对就成联”。像词中的对偶句、古诗的对仗句,和小说的章回题目……等等,都可以纳入“对联”的范畴。如果要突出“律联”,可以参照“律诗”的作法,固定几种句式,如“四言”、“五言”、“七言”、“四·四”、“四·六”、“四·七”等,同时固定上下联的平仄。这样,对联就可以包含更多的群体,和诗歌一样,成为一个大家族,联律“宽”、“严”之争,也可以迎刃而解。
总之,王力先生的学问博大精深,且充满独创精神,我们怀着敬重的心情,感激这位为对联理论作出开创性贡献的学者!没有王力先生的倡导,就没有“现代版”的对联格律,当然也就没有今天的《联律通则》。
最后说一下,2008年修订的《联律通则》将原来的“词性一致”改为“词性对品”,这里的“对品”是什么意思?这个词连《辞海》里也找不到。作为规范文件,随意制造新词显然不妥。
附注1:王力对词性的英文意义
N──名词      B──专用名词     S──代名词     T──方位词   
F──形容词    C──颜色     Q──数目       V──动词 繁词
D──副词      P──连介词   NN──平行名词  NR──叠字名词
BB──平行名词 BX──双音名词 BXX──三音名词 FF──平行形容
FX──连绵形容 FR──叠字形容 VV──平行动词  DD──递饰副词
以下为“变性词”
NF──名词作形容   NV──名词作动词   ND──名词作副词
BF──名词作形容   FV──形容作动词   FD──形容作副词
CN──颜色作名词   VN──动词作名词   VF──动词作形容  
VD──动词作副词   VP──动词作介词
分主次(大写为主、小写为次)
nN──前名词修饰后名词如“秋花” fN──形容词修饰名词如“故障”
Nt──名词为方位词修饰如“山中” dF──副词修饰形容词如“不平”
dV──副词修饰动词如“不见”
附注2:孙则鸣《王力在对仗理论语法分析的失误》一文,篇幅很长,先在网上发表,后来又以孙逐明的名字刊登在《对联文化》(2006.4)上,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
作者: 陈树德 (80岁 徐州工程学院教授  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  原江苏省楹联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楹联学会“粱章钜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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