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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导读《唐诗鉴赏大辞典》(中)——律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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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杜甫 望岳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杜甫《望岳》诗,共有三首,分咏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这一首是望东岳泰山。开元二十四年(736),二十四岁的诗人开始过一种“裘马清狂”的漫游生活。此诗即写于北游齐、赵(今河南、河北、山东等地)时,是现存杜诗中年代最早的一首,字里行间洋溢着青年杜甫那种蓬蓬勃勃的朝气。  全诗没有一个“望”字,但句句写向岳而望。距离是自远而近,时间是从朝至暮,并由望岳悬想将来的登岳。  首句“岱宗夫如何?”写乍一望见泰山时,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才好的那种揣摹劲和惊叹仰慕之情,非常传神。岱是泰山的别名,因居五岳之首,故尊为岱宗。“夫如何”,就是到底怎么样呢?“夫”字在古文中通常是用于句首的虚字,这里把它融入诗句中,是个新创,很别致。这个“夫”字,虽无实在意义,却少它不得,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齐鲁青未了”,是经过一番揣摹后得出的答案,真是惊人之句。它既不是抽象地说泰山高,也不是象谢灵运《泰山吟》那样用“崔崒刺云天”这类一般化的语言来形容,而是别出心裁地写出自己的体验──在古代齐鲁两大国的国境外还能望见远远横亘在那里的泰山,以距离之远来烘托出泰山之高。泰山之南为鲁,泰山之北为齐,所以这一句描写出地理特点,写其他山岳时不能挪用。明代莫如忠《登东郡望岳楼》诗说:“齐鲁到今青未了,题诗谁继杜陵人?”他特别提出这句诗,并认为无人能继,是有道理的。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两句,写近望中所见泰山的神奇秀丽和巍峨高大的形象,是上句“青未了”的注脚。“钟”字,将大自然写得有情。山前向日的一面为“阳”,山后背日的一面为“阴”,由于山高,天色的一昏一晓判割于山的阴、阳面,所以说“割昏晓”。“割”本是个普通字,但用在这里,确是“奇险”。由此可见,诗人杜甫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作风,在他的青年时期就已养成。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两句,是写细望。见山中云气层出不穷,故心胸亦为之荡漾;因长时间目不转睛地望着,故感到眼眶有似决裂。“归鸟”是投林还巢的鸟,可知时已薄暮,诗人还在望。不言而喻,其中蕴藏着诗人对祖国河山的热爱。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最后两句,写由望岳而产生的登岳的意愿。“会当”是唐人口语,意即“一定要”。如王勃《春思赋》:“会当一举绝风尘,翠盖朱轩临上春。”有时单用一个“会”字,如孙光宪《北梦琐言》:“他日会杀此竖子!”即杜诗中亦往往有单用者,如“此生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奉送严公入朝》)如果把“会当”解作“应当”,便欠准确,神气索然。  从这两句富有启发性和象征意义的诗中,可以看到诗人杜甫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这正是杜甫能够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切有所作为的人们所不可缺少的。这就是为什么这两句诗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而至今仍能引起我们强烈共鸣的原因。清代浦起龙认为杜诗“当以是为首”,并说“杜子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读杜心解》)也正是从这两句诗的象征意义着眼的。这和杜甫在政治上“自比稷与契”,在创作上“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正是一致的。此诗被后人誉为“绝唱”,并刻石为碑,立在山麓。无疑,它将与泰山同垂不朽。                (萧涤非)     (二)
杜甫◎题张氏隐居二首(其二)                   之子时相见,邀人晚兴留。 
  霁潭鳣发发,春草鹿呦呦。 
  杜酒偏劳劝,张梨不外求。 
  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  原作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殆初识张君时作,形容他的为人。这是第二首,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zhān毡)鲔发发(bō拨)”,“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他说,酒本是我们杜家的,却偏偏劳您来劝我;梨本是你们张府上的,自然在园中边摘边吃,不必向外找哩。典故用得这般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在这里即超过,超过便是不很符合。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那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究竟“应愁”符合现实呢,还是“无愁”符合现实?我们该说“应愁”是实;我们更应该知道“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李氏的话是很对的。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
    (三)
杜甫◎房兵曹胡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这是一首咏物言志诗。注家一般认为作于开元二十八年(740)或二十九年,正值诗人漫游齐赵,飞鹰走狗,裘马清狂的一段时期。诗的风格超迈遒劲,凛凛有生气,反映了青年杜甫锐于进取的精神。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诗人恰似一位丹青妙手,用传神之笔为我们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它来自大宛(汉代西域的国名,素以产“汗血马”著称),自然非凡马可比。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六法”,第一为“气韵生动”,第二即是“骨法用笔”,这是作为气韵生动的首要条件提出来的。所谓“骨法”,就是要写出对象的风度、气格。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这也是良马的一个特征。至此,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我们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正如张彦远评画所云:“笔才一二,象已应焉,离披点画,时见缺落,此虽笔不周而意周也。”(《历代名画记》)这就是所谓“写意传神”。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这难道不是一个忠实的朋友、勇敢的将士、侠义的豪杰的形象吗?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这一联收得拢,也放得开,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种蓬勃向上的精神用骏马来表现确是最合适不过了。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真不可同日而语。  南朝宋人宗炳的《画山水序》认为通过写形传神而达于“畅神”的道理。如果一个艺术形象不能“畅神”,即传达作者的情志,那么再酷肖也是无生命的。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前人讲“咏物诗最难工,太切题则粘皮带骨,不切题则捕风捉影,须在不即不离之间”(钱泳《履园谈诗》),这个要求杜甫是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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