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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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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以实际行动投身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由文化部、中国文联、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正式向海内外征稿。 一、指导思想 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 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与当代文化追求更为紧密地相结合,继续全力打造一个有影响的文化精品工程和品牌文化活动,为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    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南省人民政府 学术指导: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 承    办: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湖南华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 协    办:湖南省诗词协会、湖南省楹联家协会、世界汉诗协会、 中国新闻社湖南分社 三、大赛主题 主题:家国情怀。 本届大赛以家国情怀为主题,反映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有国才有家,自古以来君子以国为家,志士先忧后乐,离人思乡怀故。在新时期里,更是要彰显出时代精神,关注国事、关注民生、关注家乡,关注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可参考范围: 1、赞美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 2、讴歌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 3、颂扬祖国国防建设的伟大成就和捍卫国家主权的钢铁意志。 4、描绘新农村建设和家乡变化。 5、歌颂和谐社会和精神文明。 6、表现人类传统美德和高尚情操。 7、抒发理想抱负和报国情怀。 8、谈古论今、咏史抒怀。 9、针砭时弊、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反腐倡廉。 10、表达美好乡情、友情、亲情和爱情。 11、状写祖国自然风光和人文古迹。 12、围绕“家国情怀”的其它主题。 四、征稿时间 自2012年12月7日8时起,至2013年3月7日17时结束。 五、作品体裁 本届大赛分为两项。第一项:诗词类,包括格律诗、词和散曲。第二项:楹联类。 古风、骈文、自度曲、赋以及现代诗不纳入大赛范围。 六、相关要求 1、作品为原创,未公开出版、未曾在全国性赛事中获奖。 2、格律无误。平水韵、新韵皆可,但不得混用。 3、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既有古典格调,又有时代特征。作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振奋中华民族精神。 4、参赛者在投稿时一律使用实名,不得使用与有效身份证件不相符的姓名。按要求在投稿系统中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5、本届大赛设定投稿数量上限。每项投稿不超过5篇,允许两项同时投稿。超过投稿数量上限的作品系统将自动拒收。投稿作品中,一篇作品含多首诗词或多副楹联的,只取首副作品其余作废。 6、本届大赛投稿在截止日之前充许修改自己的参赛作品。请投稿者记住自己的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自行上网投稿或修改,组委办公室不提供解码服务。 七、参赛须知 1、大赛组委会拥有参赛入编作品出版权。作者本人拥有作品使用权,但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 2、凡投稿者,一律视为同意大赛征稿规则。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1、本届大赛原则上采用网上投稿。 投稿请登录官网:中国诗词楹联网(www.zgscyl.com)、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网(www.zgbsbl.com)。组委会推荐使用互联网投稿。 2、保留函件投稿方式。 函件投稿作品不在网上公示,但与网上投稿采取同样的评审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15号    邮编:410005 请在信函上注明“投稿”字样。 九、评选流程 大赛组委会对收取的稿件进行过滤,对明显违背征稿规则的稿件进行删除后,均在网上展示,进行三轮评选。 1、初评 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5月7日。 评出作品6000首/副,作为《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作品集》的入编作品。其中诗、词、曲作品共4000首,楹联作品2000副。 2、复评 2013年5月8日至2013年6月7日。 两项各评出作品600首/副,作为入围作品。 3、终评 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8月7日。 两项各评出优秀作品100首/副,从中评选出等级奖。 获奖作品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 第一项诗词类:一等奖3名(原则上诗、词、曲各取1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82名。 第二项楹联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88名。 奖金:一等奖30000元/名;二等奖10000元/名;三等奖5000元/名;优秀奖1000元/名。 2.最具人气奖 本届大赛人气投票不收取费用,每个IP地址对每篇作品每日限投1票,多投时系统自动拒绝。参赛作品根据在网上的投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诗词类、楹联类各取前100名为最具人气奖。人气投票在终评时作为参考,最具人气奖作品编入《第二届中国百诗百联大赛作品集》,并颁发证书。 3.大赛特别奖 本届大赛设特别奖,以表彰对本届大赛有突出贡献,或作品有特别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十一、办公地址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 中国诗词楹联网(www.zgscyl.com)及其旗下网站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网(www.zgbsbl.com),作为本届大赛的官方网站。 大赛咨询电话:0731-84444536 评审监督电话:0731-84439956 传真:0731-84444536        邮箱:zgbsbl@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15号    邮编:410005 中国百诗百联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链接:
文化部、中国文联、湖南省政府相关文件:http://www.zgbsbl.com/News.asp
首届大赛颁奖盛况:http://www.zgbsbl.com/ReviewView.asp?ID=152
第二届大赛新闻发布会:http://www.zgbsbl.com/HotNewsView.asp?ID=177
4.《首届大赛作品集》:http://www.zgscyl.com/Published/BookView.asp?ShopID=76
5.大赛官方网址:http://www.zgbsbl.com/
6.第二届大赛征稿启事:http://www.zgbsbl.com/BulletinView.asp?ID=165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区,各版以及学院主要管理成员,于12月9日晚八点半呱呱411144房间开会就百事百联比赛事宜开会。
另该帖常期全局固顶。
发表于 2012-12-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墙裂围观,期待大家的精彩
发表于 2012-1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柳三管理为诗友带来好消息。
发表于 2012-12-9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柳三老师带来好消息!
发表于 2012-12-9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柳三老师为诗友们带来好消息!期待大家的精彩
发表于 2012-12-1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柳院强烈支持!加油!老师同学们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华夏一青古典诗词学院管理会议决定:
   由学院一期至四期各班学员,由各班班长、评阅、讲师以及辅导老师带头参加比赛,各班至少派出20名学员参赛。具体事宜由兰心院长负责。   另任命原学院常务副院长兰心为学院代理院长,即日生效。负责主抓学院日常管理及百事百联大赛组稿事宜。
发表于 2012-12-1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学院各项决定!
兰心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2-12-10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心 发表于 2012-12-10 21:50
柳院,没那么多说道,什么代理不代理的,我昨晚喝多了,没听清楚你的提议,我尽我所能,争取多为学院和论坛 ...
支持学院决议!支持兰心姐姐!天气寒冷,望兰心姐姐保重身体,妹妹喜欢您!敬重您!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第二届百事百联邀请各地诗词楹联组织合作公告http://www.zgbsbl.com/BulletinView.asp?ID=179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大赛邀请互联网战略合作伙伴的公告http://www.zgbsbl.com/BulletinView.asp?ID=178
发表于 2012-12-17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辛苦了
发表于 2013-8-21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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